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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3

我区公布第一个国家级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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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日前,内蒙古信用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的《内蒙古信用商会信用评价基本规范》,通过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审核并发布,标准编号为:T/ XY 001—2018。这是内蒙古信用商会历时一年充分酝酿论证的结果,也是我区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第一个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制定的行业标准。内蒙古信用商会为解决当前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评级要素不统一、评价方法不统一的乱象,规范评价基本项目而制定了统一规范。主要破题“一张纸的信用报告”、没有论证依据的信用报告。通过基本技术规范后,信用报告的结论更有依据,更能从若干角度识别信用风险,充分避免信用报告“不全面”的现象。让信用报告可以作为政府和公共部门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直接使用的依据。

内蒙古信用商会依托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十余年信用领域的探索经验和技术力量,终于完成了这个基本规范。下一步,内蒙古信用商会还将继续跟踪标准的使用并进一步完善标准,大力推广标准使用。 (张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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