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为什么不让带鲜花进境,我以前也带过呀,现在怎么就不行了?”日前,一名手棒鲜花的归国旅客从甘其毛都口岸旅检通道进境时,被乌拉特海关关员告知鲜花属禁止进境物,不予放行。该名旅客对海关的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引得其他进境旅客驻足围观,影响正常通关。
“旅客您好,先别着急,有什么问题坐下来说。”该海关带班科长田玉生将其引导在“枫桥调处室”。随后,田玉生为其耐心地解释,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对鲜切花是否允许进境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2021年发布的新版里明确规定了鲜切花不可以进境。经过一番沟通和释疑,该名旅客表示理解,愿意配合海关查验。
这只是该海关业务现场处理争议的一个缩影,为有效化解纠纷和矛盾,该海关在业务现场设置“枫桥调处室”,并加强执法人员释法明理能力的培训,创新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态度,形成“发现矛盾-普法调解-解决纠纷”全流程服务模式,充分用活用好“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于微小。
(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