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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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27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开启新篇章

本报记者王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今年以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环境司法新理念,围绕“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服务保障自治区“两件大事”,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通过推行“四合一”集中审执方式,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为辖区环境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开展专项调研。

送法进企业。

环境资源审判实现专业化

2023年11月14日,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按照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模式的要求,九原区法院在麻池法庭成立了包头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同时,包头市法院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在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大罕台地区建立。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的相继建立开启了该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篇章。

“现在开庭!”12月22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九原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对九原区某村委会诉某粉煤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敲响了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第一锤。

2023年10月,九原区法院结合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院党组、专职审委会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环境资源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工作指引》《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运行规则》,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法庭的建设工作,并组建了由麻池法庭庭长、刑事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执行局副局长、哈林格尔法庭副庭长为成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行“四合一”集中审执方式,打造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司法服务。

据九原区法院麻池法庭庭长费鸣华介绍,环境资源法庭以黄河流域保护区和梅力更自然生态风景区为重点区域,对辖区范围内河流、山林、水土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包含公益诉讼)以及涉旅游纠纷案件等四类案件进行调解、审理和执行。同时,该院选任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熟悉生态保护的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为生态环境案件评议裁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并通过健全专家型审判组织体系、深化案件集中管辖、借力生态环境技术专业人才等“外脑”,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此外,该院还积极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动协调,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诉调对接工作。

环境资源保护形成多元化

12月4日,在第十个宪法宣传日期间,九原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联合行政审判庭、麻池法庭派出法官深入辖区普拉特能源有限公司、商砼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对企业在日常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把脉”,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环保意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九原区法院充分利用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功能,在黄河流域保护区设立了固定的巡回法庭办公场所,以法官工作站、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常态化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旅游点等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宣传教育和司法服务。同时,该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解决方式,构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

2020年以来,九原区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13件,总结出了具有九原特色的“三审三助三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推出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按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资源利用行为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分类,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效、促进社会法治意识形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九原区法院通过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问题共商机制建设,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加强了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的建设。此外,该院积极加强判后监督工作,对被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督促予以纠正,确保做到“一案一监督、一案一回访”,有效形成了司法保障的强大合力。

费鸣华告诉记者,“环境资源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为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在巡回审判中运用大调解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借助社会力量,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新的内涵。”

生态环境修复步入常态化

位于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集执法办案、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基地示范点上,金色的法徽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愈发金光闪闪,威严庄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修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作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行政及社会力量,实现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整体保护,包头市中院、九原区法院联合农林、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和阿嘎如泰苏木共同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

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作为补植复绿、野生动物保护等环境资源审判修复工作场地,充分发挥了恢复性司法推动生态修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功能,为探索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为法治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普等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平台。

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承担方式追究生态环境破坏者的责任,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措施,通过采用“补种复录”“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为推进包头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的建立,是包头市两级法院新的实践探索,也是司法元素向生态文明建设更深层次的融入。

正如九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强所讲,“九原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继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担当起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使命,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法院、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的新方法、新模式,为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开启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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