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回民区使劲蹦跶羽翼传媒工作室:
本委受理的冯雪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23〕522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23〕522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1705元;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报销725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4617元;四、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赔偿金3493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12月19日
■债权转让通知
唐晓智: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罗贤云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罗贤云将其对债务人唐晓智享有的案号为(2023)内0602民初4075号的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借款本金为212250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贰佰伍拾元)和相应的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
望债务人唐晓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债权人(签章):罗贤云
2023年12月19日
■通知
致:恒盛家园12号楼1单元601室业主李万全(身份证号码:15262719710526431X)
我公司已多次通知、催促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因您一直拖延办理,后我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再次下发通知,通知内容“请您在收到本通知10日内携带购房合同书、所有购房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恒盛广场D座20层销售部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将所欠购房尾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或现金方式一次性交齐。若您在收到该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我公司将依法解除与您建立的合同关系,同时我公司将依法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至今已超过通知时限,但您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现我公司再次郑重通知如下:
因您长期不履行合同书约定事项,致使我公司无法实现与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目的,故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公司解除与您建立的全部合同关系,并由我公司自行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因此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19日
■债权转让通知
何成明、祁文莲、何梦娇、何和泽: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越祖振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越祖振将其对债务人何成明、祁文莲、何梦娇、何和泽享有的案号为(2018)内0602民初191号的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的欠款276000元及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
望债务人何成明、祁文莲、何梦娇、何和泽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债权人(签章):越祖振
2023年12月19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分行(下称“转让方”与吕治军(下称“受让方”)于2023年11月2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将其对借款人马东平【抵押贷款合同编号:平银(呼和浩特分行)个循抵字(2021)第(RL20211105006932)号,抵押物: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十一路天赋林溪小区4号楼12至13层1单元1201】享有的债权、抵债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现转让方公告通知借款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要求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3年12月19日
■合同解除通知
被通知人(承租人):
内蒙古华奕天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090美食城)
通知事项:
现解除贵方与我方于2022年9月1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于收到本通知5日内腾退房屋。
贵方逾期不腾退房屋的,我方将委托第三方将该房屋内物品存放于指定地点,如贵方超过六个月不予领取,我方将按遗弃物处理。
特此通知
通知方(出租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兰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寻人启事
王立军,身份证号码:150104197003010518,身高:175CM左右,体型偏胖,于2021年2月11日从呼和浩特市中华家园三期小区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如有知情人请联系郝燕峰女士,电话:13948410442。
2023年12月19日
■公告
北京顺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王艳龙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3﹞第863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3年12月19日
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内蒙古富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6月16日依法作出并向你单位送达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文号为:新发改人防缴费决字2023年7号)在规定时限内,你单位没有完成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义务,同时既未向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缴清费用相关事宜
1、未履行标的: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肆万陆仟零捌拾元整,小写(6946080元)
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你单位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被退回,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公告送达《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新发改人防执催字2023年20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9日
■遗失声明
新城区中财建材销售中心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遗失,税号:92150102MA0N78XWX5,声明作废。
本人不慎将警官证丢失,姓名:王志平,警号:1503286,声明作废。
孙羽璇《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07年4月26日8时48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孙国友,母亲:李丹丹,出生证编号:G150205036,声明作废。
托克托县禾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丢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910012535403,账号9501701220000000003267,开户行,内蒙古托克托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23,声明作废。
内蒙古创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丢失开户许可证,账号1505011020500000137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建银大厦支行,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翔通石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Z2834车辆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7002628,蒙AX2484车辆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7002631,蒙AX2893车辆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7002616,声明作废。
本人于海波(身份证号15030319871002204X)购买金山开发区亲亲城小区12-2-502,遗失购房首付款收据(金额12万元)、银行贷款收据(金额18万元),特此声明。
股权证人董秀琴,身份证号码:150102194504222520持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56股,股金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内蒙古海拓自动化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0014164,法人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0143827,声明作废。
内蒙古联伟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7YN3MC2Q,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莱金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7YN3MW6M,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旭卓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7YN1H82F,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包头市肉多多农业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50207MA0R5M21XG,公章丢失、财务专用章丢失、法人章丢失,法定代表人:史强,声明作废。
包头市天壤物流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19200057644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文化路支行,账号:15001716647052502005,声明作废。
2023年12月19日
■更正
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法制报》7至14版刊发的白昊、高源、王福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号票据集资参与人明细表中,剩余未返还金额应更正为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发还金额,实际剩余未发还金额以集资参与人到我中心核减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