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当前,信息网络犯罪出现了高发的势头,犯罪分子将学生作为围猎对象,通过利益诱惑,让学生出租出售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涉世未深、法治意识淡薄的学生很容易成为“猎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A系在校大学生,在互联网上一名“中介”的介绍下,其提供自己的手机及银行卡帮助电信诈骗嫌疑人接收资金,共获利4180元。案发后,经查证,A提供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收取诈骗资金18万余元,结算流水共计40万余元。该案经达旗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对A作出了有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醒:在校学生要提高警惕,不贪图小利,杜绝侥幸心理,远离非法活动。学校老师及家长要履行好相应职责,若发现孩子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孩子有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说明。 (李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