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治理“源动力”提升执行“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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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19

激活治理“源动力”提升执行“加速度”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源治理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金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通这“最后一公里”,深度服务群众,成为法院人不断探索的课题。2022年以来,包头市两级法院全面加强执源治理,触动“一键联审”大键盘,着力破解执行工作中的堵点、盲点,不断寻求解决途径,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与相关单位机构密切协作,推动执行联动,创新性推出多项行之有效的扎实举措,大大提升了执源治理成效。

包头中院干警通过点对点系统查封不动产反馈结果。

以“点对点”执行查控推进查解封业务速办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执行案件中涉及不动产处置后转移过户等执行工作,提升不动产司法处置效率,2022年,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点对点”执行查控模式,通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终端权限,实现了“点对点”查解封业务办理。

据包头市中院执行干警董睿、于静介绍,“点对点”查解封业务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执行干警“足不出院”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让“数据跑腿”代替人员跑路,解决了办案人员临柜查询时间长、手续繁琐、效率低等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双向”减负。在推行“点对点”执行查控模式之前,需两名执行干警随身携带人民法院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查解封业务,赶上忙时,排队等候时间无法预料,最忙时排一上午无功而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同时,如遇房产信息不明确的案件,执行干警要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后,返回执行局按要求填单,然后再前往中心提交查解封申请。如提交案件涉及查解封数量较多,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批,工作效率显而易见。

推进“点对点”执行查控模式后,执行干警的“两证”信息登记在不动产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解封业务办理流程简化,联动配合成为常态化,案件管理更加精细化,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以办理包头市某公司向某银行抵押188套房产贷款执行案件为例,执行干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平台上查询到该案涉及的全部房产信息后,分批分量迅速通过终端工作平台提交预查解封申请,然后通过微信群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批工作专人互动,如有修改、补充事项第一时间便得到反馈,干警再及时修改提交,188套房产查解封业务一天内就全部办结。

目前,“点对点”执行查控模式已延伸扩展到市、区两级法院,最大程度延伸了服务半径、缩短了不动产查控周期与办案时间,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了执行工作在不动产领域最后一道壁垒,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执行工作提速”。

以智慧执行“真金白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

包头市中院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率,不断创新思路,聚焦执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以信息技术手段彻底改变传统执行工作模式,将过去高频分散的线下业务流程转至线上。

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法院办理了多起涉众集资诈骗案,案件涉及受骗群众众多。如何在案件执行阶段向人数众多的参与人、受害人返还案款,一直是困扰法官的一大难题。

为更好解决“退款难”问题,方便为群众办理涉众集资诈骗退款工作,包头市中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智慧执行,与农业银行包头分行合作开发“涉众集资案款返还”小程序,让涉众集资诈骗案的参与人、受害人通过该程序足不出户、线上操作即可完成信息采集、金额确认、资金发放、结果确认等事项。

参与此项工作的执行干警邢海峰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案款返还工作采取的是线下核实方式,需要集资参与人、受害人多次到法院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接收退款等,不仅过程费时费力,而且存在操作错误的可能。有时,还会遇到被返款人觉得返还的案款价值小、不值得跑一趟的情况,也给返还工作造成了困扰。“涉众集资案款返还”小程序正式上线后,受害人可在微信上搜索“包头中院公众号”,选择“司法便民”模块中的“涉众案款返还”一栏,进入涉众集资案退款入口,再选择角色,填写案件信息,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提交,十分方便快捷。

包头市中院充分发挥“涉众集资案款返还”小程序的功能作用,全力推进涉众集资诈骗类案件执行工作,积极积累总结经验,向全市法院推广,推动涉众集资诈骗类案件执行退赔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通过“涉众集资案款返还”小程序为当地一起涉众集资诈骗案的887名受害人返还案款1840余万元,及时高效地以“真金白银”兑现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执前督促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土右旗法院法官开展执前督促工作。

给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机会,降低执行成本,有效化解执行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近年来,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裁判文书送达、执行前等关键节点开展全链条督促履行。

近日,该院副院长王世艳亲眼见证了一起典型的执行和破产交叉案件最后一笔执行案款如期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事情要从13年前说起。自2010年起,土右旗A公司向浙江宁波某公司购买单晶石英等产品,而A公司收到货物后未按约支付货款。经双方结算,2010年至2013年A公司共欠宁波某公司货款1100余万元,故被宁波某公司诉至法院。在该案审理中,王世艳并没有按照以往办案流程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是考虑到A公司千余名职工的生计,第一时间致电该公司代理人,告知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的巨大影响,敦促其务必尽快拿出还款方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世艳始终保持对该案执行进展的实时跟踪督促,直至最后一笔款项履行完毕。

有了这起案例打底,越来越多的案件顺利办结,执行督促机制开始作为土右旗法院的一项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并成为执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截至今年8月31日,该院一审民事案件经调解撤诉474件,经调解当场履行113件,不仅有效降低了转执行案件比率,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守住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执行前督促工作是土右旗法院践行能动司法、深化执源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延伸判后调解作用,切实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真正做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有时候偶尔路过A公司大门,看到企业正常运转,职工们进进出出,我心里特别欣慰。”王世艳感叹,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进入执行程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可以放在任何阶段。

收获审理兼顾执行成果后,该院将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执行通知前置、审判法官跟踪及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自动履行指引及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等规定。其中,《自动履行指引及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示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采取包括支付迟延履行金、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拘传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在内的一系列强制措施。这一威慑力使很多案件的履行由强制被执行向主动自愿履行转变,自动履行率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增长速度放缓了,2022年首次执行案件同比降幅达13%,2023年同比持平,实现零增长。

推进“点对点”执行查控、研发应用“涉众集资案款返还”小程序、开展执前督促,这是包头市两级法院践行能动司法、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收到了良好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后,包头市两级法院将持续推动构建“执源治理”新格局、构建多方联动执行模式,强化“一键联审”建设,以创新型“执源治理”模式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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