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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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6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13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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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李克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710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23年12月13日

王海英、张守美:

本院受理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蔺冬良、赵禄、苏锅扣、王海英、张守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802民初6267号、6300号、6302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武文俊、石粉桃、刘承德、贾军小: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小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文俊、石粉桃、刘承德、贾军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武文俊、石粉桃、刘承德、贾军小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董燕梅、杜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小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董燕梅、杜建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董燕梅、杜建军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刘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潮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刘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刘军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9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袁瑞祥: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学勇诉被告袁瑞祥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袁瑞祥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1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贾燕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洋诉被告贾燕君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贾燕君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0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王志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永志与被告王志刚、彭权、王国军、林州安达鸿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王志刚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549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内蒙古白塔华都联合育种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白塔种猪场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华都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内蒙古白塔华都联合育种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内蒙古白塔种猪场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内蒙古白塔华都联合育种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白塔种猪场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186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刘中奇:

本院受理的原告闫永合诉被告刘中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98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盛文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志文诉被告盛文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89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内蒙古圣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圣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82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额日敦吉如河: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城城诉被告额日敦吉如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103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徐利先、包头市祥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李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察院诉被告徐利先、包头市祥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李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9004号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内蒙古米燃健身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震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60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张林凯: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艾迪酒吧门店诉张林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235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呼和浩特市宇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张敏娟:

本院受理原告范文军诉呼和浩特市宇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张敏娟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75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李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艾迪酒吧门店诉李志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495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钢虎:

本院受理原告赵亮诉被告钢虎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白六月: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六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陈占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占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王斯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王斯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1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内蒙古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思贝斯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5507号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内蒙古利佰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北京智麟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利佰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5248号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中企智融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中企智融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胡彬彬、包彤琪责令退赔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3401号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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