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多元解纷“妙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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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13

探索多元解纷“妙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着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模式

本报记者肖玥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着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模式,探索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导、非诉解纷在前端、司法裁判为终局的诉源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法官工作站法官走进小区为群众普法。

政协委员化身“调解员”助力纠纷高效化解。

青山区人民法院房产物业法庭调解现场。

着眼治“未病”止纷于未发

在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中,原告、被告系同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被告李某家水管破裂,因家中无人,未能及时发现该情况,导致水浸入原告家中,造成原告家中财物损失。法官通过阅卷及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双方的矛盾之前经物业公司、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邻里之间恢复和睦融洽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邻里纠纷情理交织,邻里矛盾不能“一判了之”,于是法官在开庭前决定组织双方在法官工作站内进行调解。法官释法说理,明确双方诉讼请求,告知诉讼风险,同时认真宣讲民法典中有关邻里关系的规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了当事人双方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开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自身经济负担。最终,这一困扰双方一年之久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治理一片……这是青山区社会治理中心法官工作站的常态,也是升级后的法官工作站开展工作的缩影。

“我们延伸司法职能建成法官工作站,群众有了矛盾纠纷可以在这里进行调解。今年我们还在原有职能中增加‘释法说理’环节作为‘必选项’,通过在调解中加强释法说理,健全完善释法答疑机制,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促进纠纷高效化解、实质性化解,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高阿韬表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法官工作站较之前有了新面貌,法官们转变工作思路,以法官工作站为联络点,全力打造“工作站+立案”“工作站+咨询”“工作站+调解”“工作站+普法”新模式,让法官下沉社区,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指导,真正实现了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推广。全市法院不断开拓创新,建成了涵盖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的三级司法服务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已建成140家法官工作站,实现了对全市各旗县区所有街道及乡镇的全覆盖。各基层法院依托法官工作站,与属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乡镇街道(苏木)、社区嘎查村建立对接关系,积极调动辖区调解员、乡贤五老、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民间解纷力量,共同推动多元解纷防线前置,诉源治理关口前移,着力将社会矛盾风险化解于萌芽、末梢。

着眼治“欲病”止纷于萌芽

北梁新区奥宇社区是包头市东河区拆迁回迁小区,居住人口较多,由此产生大量物业纠纷。该社区的业主杨某就是当事人之一,他因为停车问题和物业管理人员发生过争执,认为物业公司没提供什么服务,收费还挺高,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用,且拒绝同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无奈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2136元。

东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团队,并特邀政协委员共同参加此次调解。从事社区工作的政协委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一方面对杨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他作为业主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一方面根据杨某的经济状况同原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政协委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物业公司同意与杨某达成分期缴纳物业费的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正如本案中政协委员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市两级法院探索诉源治理“政协+法院”“人大+法院”的新模式下,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成为推动多元化解纠纷的中坚力量。

“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具有大局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专业素养好等优势,由他们担任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高阿韬表示,“政协+法院”“人大+法院”模式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优势,在社会风险预警、行业治理纠偏、全民守法引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了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在探索与实践中,包头市两级法院清醒地认识到,想要治“欲病”,单打独斗不可行。从2019年至今,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包头市金融、物业、家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纠纷等诉调对接工作室,先后与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政协、市知识产权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仲裁委、市保险业协会等28家部门单位、行业协会搭建了诉调对接机制,有效汇聚各方优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包头市中院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有效分流,选派调解组织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努力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市中院根据各基层法院的不同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整体水平。

着眼治“已病”止纷于诉前

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除了就案判案,还能做些什么?

处在纠纷化解的最后一环,怎样通过“末端制导”,做好诉源治理“后半篇文章”?

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形势要求,人民法院如何更为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诉内源头治理,治的是案源,促的是质效,提的是公信。”高阿韬说,为将“高质量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包头市两级法院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将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着力做好司法建议等“前伸后延”工作,以“小切口”推动社会治理“大作为”。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入研判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态势,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广泛开展诉源治理,构建审判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工作格局,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同时,采用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当时执的定分止争模式,实质化解纠纷,将“抓末端、治已病”的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做到见微知著,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出治本之策,运用“互联网+”司法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于审判中多发、高发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类案成因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达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如今,包头市两级法院已达成共识:依法办案是基础,还要自觉敏锐地在办案中以司法审判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纾解群众心结,促进社会和谐;抓好诉源治理工作,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以法治方式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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