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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12

我区出台“三管三必须”规定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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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申慧珍)12月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管三必须”)经自治区政府2023年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2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三管三必须”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一整套责任体系,相比于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51.3%和32.6%,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三管三必须”重点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行业管理部门职责不清问题,对44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中央驻区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分工细化。按照“业务业态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加气站、加氢站、户外露营基地、网红公路、密室逃脱等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消除监管空白和责任盲区。

下一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深入开展《“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规定顺利实施,以实际行动充分彰显《“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的生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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