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黄军、配偶张艳荣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秦南方、张继、吴明、张燕玲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91999,借款金额75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63905.31元以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秦南方、配偶张继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黄军、张艳荣、吴明、张燕玲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92000,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80000元以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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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王兵兵、配偶朱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张俊义、苏润兰、王孝春、薛春丽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348474,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80000元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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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徐浩、配偶胡丽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张帅、司奇、石立国、边丽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93257,借款金额48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48000元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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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李光、配偶萨日娜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刘志明、黄俊霞、杨晓东、李红、杨磊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19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4052054,借款金额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49960元以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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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刘志明、配偶黄俊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杨晓东、李红、杨磊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1月19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7963,借款金额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50000元以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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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马俊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王玉连、刘永正、刘刚、王玉梅、刘永清、刘霞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19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349813,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80000元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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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借款人吴悦、配偶冯叶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王宏艳、郝东亮、高飞娥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19年06月3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349733,借款金额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10日结欠本金50000元以及相对应的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234894999,联系人: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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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