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一座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更是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而法治建设是社会文明和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整治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至10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周密部署
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下发后,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杨伟东为组长,自治区副主席郑光照、白清元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3月14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盟市认真落实完善属地管理责任链条,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推动和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区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自觉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协调、学习教育、问题查摆、线索收集、查纠整改、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真正实效。
3月16日、17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分别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步骤阶段,细化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截至3月31日,12个盟市委依法治盟市办也相继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属地责任。
强化监督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统筹指导,我区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担负主体责任,地区部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此次专项整治自今年3月开始,共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我们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妨碍执法制约监督体制的难点,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坚持’见人见事’,注重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清仓见底,实现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贯通,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据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庄林义说。
为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和各盟市委依法治盟市办、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坚持开门搞整治,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
同时,全区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体检”,深入排查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顽瘴痼疾,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认真落实“六必谈”工作机制,全区公安交管民辅警全部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同时对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岗位、车驾管、违法处理窗口单位等进行提醒教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自查和互查的通知》《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典型执法案例评析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以来已结案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各盟市委依法治盟市办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建立专项整治协同工作机制,做到每周一汇报、每月一汇总、每阶段一总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各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走访监管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庄林义告诉记者。
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全区道路交通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和任务清单,针对执法突出问题、道路交通路面安全隐患、事故预防、执法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专项整治评价指标66项,深入一线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和“回头看”督查。
8月24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地区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自查自纠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线索整改到位、逐一销号。9月18日至25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派出9个督察组,对12个盟市、24个自治区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督察重点内容,特别是对问题线索核实查办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一场针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如火如荼地开展并高效推进着。
成效显著
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
在专项整治的七个多月中,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成效显著,为的就是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方面,“我们派出3个督导组对兴安盟、包头市、阿拉善盟驻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六项措施’规定,对大货车、小型客车等重点车辆实行‘首违警告、轻微免罚’措施。”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执法监管支队副支队长云慧说。
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树立执法为民新形象方面,呼和浩特市建立“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平台”,集工作安排、路检路查、移动稽查、现场文书打印、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调度管理、统计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一体,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鄂尔多斯市建立自治区首家多功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站,集执法、普法、服务、应急、党建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服务。乌海市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双跨”执法模式新机制,与宁夏银川市联合建立跨区域整治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在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质效方面,9月18日至22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举办全区公安交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来自全区12个盟市交管支队、3个高速公路支队支队长、政委、业务骨干及民警代表近10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行政诉讼应对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集中授课,同时开展了查处酒驾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八个必须”规范执法实战演练。“全区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练什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执法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云慧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共举办培训讲座1972次,参加培训47126人次。自治区司法厅举办行政执法监督业务专题培训班,自治区直属部门和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00多人参加培训。
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方面,自治区公安厅制定《2023年全区公安交管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制定《全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争取列入自治区人大2024年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我厅组织召开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处长奇慧说。此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还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指引》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统一自治区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类文书标准。
8月15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召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实践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工作办法》,9月27日正式印发执行。
截至目前,全区通过中央、自治区等各级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文章3700篇次;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开门纳谏召开座谈会168次,走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9889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6452份;交通运输部门张贴海报3100余张,悬挂标语2330余条,发放宣传单、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174000余份;共受理问题线索614件,已办结590件,持续推进中2件,正在办理22件;自查自纠问题604件,已整改604件;专项整治全部问题线索整改率达98.2%;制定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文件413件,清理涉及道路交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94件,拟制定3件,拟修订25件,拟废止29件……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既是我区强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也是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各部门肩上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群众对文明执法、文明交通的的殷切期盼。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场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的交通治理攻坚战。如今,走在我区各盟市的大街小巷,文明执法、按秩序行驶等情景比比皆是,群众对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连连称赞,法治之花盛开在城市的每个角落。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将持续用力、加大督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更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树牢为民宗旨、提升行政执法服务能力,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庄林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