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于2023年7月21日,联合赛罕区公安分局、赛罕区民政局、赛罕区交管大队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意愿和能力,拟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参加交通秩序劝导、法治宣传、社区服务、老弱病残扶助、青少年帮扶等社会公益服务的决定。《意见》实施以来,39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拟不起诉人员参与了社会公益服务并且考核合格,已对其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教育转化效果显著。
开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让涉案人员根据个案情节轻重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起到深化惩戒教育、争取从宽处理机会、预防再次违法犯罪的效果。通过悔罪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可感可触的身边案,消除公众对检察不起诉权运行的误解。 (郭志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