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G6高速公路五原境内,有一辆货车在应急车道内起火。接警后,乌拉山大队刘召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轮胎冒出滚滚白烟,驾驶人正忙着在车厢内搬运物品。据驾驶人介绍,车内装载的灭火器已经用完,但火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民警见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迅速组织警力在着火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预警。经过民警和消防员的合力扑救,最终顺利将火扑灭。
事后民警了解到,该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烟味,通过观察后视镜发现轮胎冒烟,于是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使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可是火势并未得到控制。在这关键时刻,执勤交警如“神兵天降”,及时施救,有效保障了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