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11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内蒙古法院代表委员开放月”活动总结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2023年全区法院“内蒙古法院代表委员开放月”活动情况、“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人大代表+法院”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情况及“政协+法院”“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
据了解,为进一步助力推动内蒙古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有效回应人民关切,全面加强新一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工作思路、拓宽联络渠道,开展了以“学思想、广纳言、建新功”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放月活动,旨在为代表委员深入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平台,用心用情服务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增强代表委员的参与深度、实际体验和切身感受,广泛凝聚共识。
近年来,全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嵌入到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联合同级人大、政协建立“人大代表+法院”“政协+法院”调解机制,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今年6月,自治区政协、高院共同举行了“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启动仪式,并印发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9月,自治区人大制定了《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法试点工作方案》。此外,为支持人大代表助推纠纷化解、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司法监督,自治区高院还召开了全区法院诉源治理推进会暨“人大代表+法院”工作部署会议,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启了全区法院构建“人大代表+法院”多元解纷新模式。
据介绍,“代表委员+法院”机制建立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设立政协调解室35个,1588名政协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230件,调解成功2160件,调解成功率66.9%。共设立人大调解室88个,797名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成功案件2992件。“代表委员+法院”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又一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