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呼和浩特讯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今年3月至9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保合少人民法庭在辖区保合少镇的11个行政村巡回开展了“法润乡村”系列司法服务活动,法官走到百姓身边,帮助解决邻里纠纷,开展普法宣传。
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没有终点,司法服务仍在持续。11月10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保合少人民法庭来到群众“家门口”,“面对面”化解了一起同村村民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0年6月16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保合少镇奎素村内与驾驶电动车的梁某发生碰撞,致使梁某受伤。李某和梁某二人均系奎素村村民,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多次主持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新城区人民法院保合少人民法庭曾于2023年6月在奎素村开展“法润乡村”司法服务活动,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矛盾纠纷产生或需要法律咨询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11月8日,奎素村村民委员会治安主任主动联系保合少人民法庭,希望法官能够帮助化解这起同村村民之间的纠纷。
保合少人民法庭干警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与李某投保车险的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前往保合少镇奎素村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态度强硬、剑拔弩张,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干警安抚当事人情绪,在耐心释法的同时,从村民之间的情谊入手耐心劝解,并组织保险公司为双方核算票据,确定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新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主动把“坐堂断案”变为“上门解纷”,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