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旗卡讯“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为我‘撑腰’。”近日,因工伤致残的职工吴某某在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旗法律援助中心和仲裁委员会的帮助下,与用工单位达成了工伤赔偿和解协议。
2022年12月28日,就职于内蒙古某畜牧公司的职工吴某某,在工作期间被草包砸中,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经科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九级工伤。此后,吴某某及其家人多次找到畜牧公司协商工伤损害赔偿事宜,但公司人员相互推脱。无奈之下,吴某某向科左后旗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科左后旗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调查,认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考虑到吴某某遭受事故伤害后,丧失劳动能力,面对巨额康复治疗费用,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实际情况,该院联合旗司法局向畜牧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张晶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