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11月15日,记者从全区消协秘书长工作会议中获悉,我区90家街区(商圈)获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称号。
据了解,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是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监管、守底线、惠民生”10件实事之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5月22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组织下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制作发放《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指导手册》,采取视频指导、建群交流、书面答疑等方式,指导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机构对照创建要求审核辖区内街区(商圈),由所、县、市逐级审核筛选上报形成自治区验收名单。从8月开始,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实地评估验收全区各盟市78个旗县区的123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深入了解了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具体情况,也对存在的问题实地进行指导,为各盟市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供参考意见。经过综合考量各地实际情况,在我区盟市申报的123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中,最终推荐90家授予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