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近期,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达拉特大队严厉查处多起机动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11月3日11时45分,乘客王某在包茂高速公路106公里600米处接受民警检查时,因未系安全带被处以5元罚款。11时52分,乘客刘某在途经上述地点时,因未系安全带被处以5元罚款。18时48分,乘客张某在同一地点,因同一原因也被处以5元罚款……
高速交警提示:安全带在车辆碰撞时能避免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同时,安全带与安全气囊配合,能够分散车辆碰撞时对驾乘人员的撞击力,有效降低伤亡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