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1月10日,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联合开展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行动。
根据通辽地区产业特点及工作重点,双方围绕专利预审、维权援助、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协议》明确建立了合作工作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项工作小组机制三项合作机制,围绕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维权协作、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七项主要内容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
座谈期间,双方就新形势下企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深入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等地调研,并举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座谈会,围绕如何更好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如何申请专利预审服务,如何构建维权援助机制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的需求。
与全区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机制,共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机制的探索尝试。下一步,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强化工作协同、开拓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效,为自治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