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施策开“药方”护航经济有“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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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1-10

因企施策开“药方”护航经济有“妙招”

--通辽市政法系统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纪实本报通讯员●许媛媛●冯耀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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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让员工们能够继续在岗位上安心工作,我们一定吸取教训,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并继续在科尔沁区投资1亿元扩大生产经营,以优异成绩推进当地高质量发展。”通辽市一涉案农牧公司负责人刘强(化名)激动地说。

企业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合规整改意愿,全赖一副正本清源的“整改药方”。

此案办理过程中,通辽市委政法委组织公安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大量走访和调查,并派员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共同讨论挽救企业的方案。讨论中提出,要充分评估办案影响,慎重考虑企业在保就业、促发展中的作用及其经营实际。

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三名公司主要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向其制发了企业合规检察建议。

“‘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这不是我们的初衷。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着眼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通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姜峰说。

该案入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也是通辽市政法系统深入探索企业合规改革,以合规建设护企强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因企施策精准“开方”

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全国10个省份的检察机关试点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在全国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乘着这股“东风”,通辽市委政法委迅速反应,召开专题会议,对涉企合规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攻坚行动。行动中,公安和检察机关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企业合规案件线索,坚持合规护企理念,注重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根据案件不同特点,“量身定制”整改方案,精准“开方送药”,探索适用企业的合规考察期模式、合规检察建议模式、简式合规模式和普通合规模式。

“在有关大型企业涉嫌重大犯罪案件中,由于企业的犯罪线索掩藏于复杂的治理结构当中,合规整改的难度较大,我们考虑选择有司法强制力支撑的合规考察模式。而在中小微企业涉嫌轻微犯罪的案件中,企业的治理结构较为简单,所涉犯罪类型也较为单一,合规整改的难度不高,我们会考虑灵活度较高的检察建议模式。”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文军介绍道。

在本文开头引述的案件由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三名主要责任人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若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被刑事诉讼追责,该企业将会被剥夺上市资格,公司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且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企业高层出事、运转面临瘫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公司员工一片‘风声鹤唳’”,通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显鹏说,“这些情况令人深思,我们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也要立足发展局势,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让企业有一个获得‘重生’、重新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这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要“严管”,也要“厚爱”。基于此,检察机关践行最高检第8号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三名公司主要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海峰说,“企业能够复工复产令人欣慰,同时,通过合规整改,企业法治意识显著提升,走上了依法合规经营的正轨,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参考借鉴,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022年4月份以来,通辽市两级检察院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共计18件,其中2件入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统筹协调引入第三方组织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稳定的合规改革效果需要健全的监督体系,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通辽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冯耀诚说。

随着改革的深入,如何避免“纸面合规”引来更多关注。通辽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市检察院、市工商联两家单位牵头,与财政、司法等9部门于2022年11月共同成立了全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委员会,并建立联席制度。在多次召开的联席会议中,政法委书记多次调度,凝聚合规共识,推动形成企业合规改革合力。

统筹协调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建立通辽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5份规范性文件,着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建设工作。组建市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人才库,首批入库专家骨干人才73名。

第三方监管机制的的运行,让改革从原本的“独角戏”走向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大合唱”,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在办理某煤炭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科尔沁区检察院结合该煤炭公司两名直接责任人有自首、认罪认罚、恢复涉案地块植被、积极推进涉案地块林草地审批手续办理等情节,对该公司及两名直接责任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结合该企业涉案的具体案由、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漏洞、企业法律监管机制缺失等具体问题,向涉案企业制发了合规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专家的意见,草地复垦恢复见效的期限为一年。科区检察院对该涉案企业设定为期一年的合规考察期,并从科尔沁区第三方监管人才库中,选出具有林业工程师资质、自然资源环境与规划管理专业及执业律师的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对企业递交合规计划书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论证和评议。

“专家组提出,涉案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作业方面的规划设计,应当明确植被恢复的监管主体及监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应当加强企业员工合法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作用。我们把汇总后的专家意见转达给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合规整改计划书,督促企业真整改、真合规。”科尔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振军介绍道。

同时,通辽市委政法委鼓励各地检察机关在实务探索中更好发挥第三方效能。

科尔沁区检察院在木里图镇建成了企业合规与社会治理研究基地,邀请最高检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基地和中国人民大学合规专家进行理论指导。该基地设置了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管委员会办公室、企业合规理论研究办公室、标准化“公开听证室”及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检校联践、校检共研”企业合规专项合作研究室等功能区。

能动履职创新探索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要注重结合通辽地区实际,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坚持开拓创新,探索优化改革的适用条件,更加密切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为通辽全面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法治驱动力。”通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玉东说。

前不久,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某公司立案后,商请科尔沁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某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将所有集资参与人员的钱款退赔并达成谅解,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基本条件,检察院决定将合规整改前移至侦查环节。

检察机关邀请第三方监管委员会作出综合评估后,决定对该公司开启为期3个月的合规考察期,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多方了解情况,并综合分析第三方评估专家出具的《监督评估意见书》和公开听证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通辽市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全新探索,在内蒙古尚属首次。

将合规考察期前移至侦查环节,对于涉案企业而言,可以减少诉累,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也有助于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化解审查起诉阶段企业合规考察期限不足、制约合规工作推进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通辽市委政法委通过定期举办全市政法干部讲坛、协调畅通市检察机关与市工商联联席机制等方式,不定期联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示警等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专题授课,倡导企业把企业家和所有员工的行为都纳入合规监管范围,推动企业合规与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等形成协同联动机制,将风险预防做在前面,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检察机关与市工商联畅通沟通机制、安商惠企的典型做法被自治区工商联作为典型在全区推广,同时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机制的典型事例。

目前,通辽市已初步构建“合规机制建设+实务探索+社会治理延伸”的工作模式,通过对涉案企业现行制度纠错与修复,接续进行合规管理体系重构,促使企业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参与市场活动,实现良性经营。

“在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坚守‘严格依法’这条红线,现有的探索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让合规改革本身合规、稳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志学说,“下一步,通辽市将继续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加强行刑衔接,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擦亮通辽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护航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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