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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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6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1-08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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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浩:

本院受理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与董浩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2838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董浩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19号新家园建材市场508号房屋、查封董浩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铁路局住宅小区1号楼3层1单元中户房屋、查封董浩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民和花园2号楼4层5单元6号房屋、查封董浩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金宇星城三期18号楼1单元501号房屋),查封期限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3年11月8日

包永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铁铁、郑德芬诉被告包永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包永梅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谢昌友、陈凤明:

本院受理(2023)内0105民初8389号原告内蒙古速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蜀畅商贸有限公司、双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谢昌友、陈凤明、梁金花、何忠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李炳坤:

本院受理(2023)内0105民初10733号原告李宁诉被告李炳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李炳坤:

本院受理(2023)内0105民初10734号原告李凤仙诉被告李炳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吉晖、内蒙古天仝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宋晓栋诉被告姚俊成、高义、吉晖、内蒙古天仝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23)内0105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现宋晓栋、姚俊成、高义分别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邬雨璐:

本院受理原告赛罕区旗之味餐饮娱乐部诉邬雨璐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313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郭斌彬:

本院受理原告赛罕区旗之味餐饮娱乐部诉郭斌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316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李欢洋:

本院受理原告赛罕区旗之味餐饮娱乐部诉李欢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31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何建:

本院受理原告杜锦芳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276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梁莹、郭永盛:

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西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梁莹、郭永盛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50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收啊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卷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成与被告飞蝗腾达(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收啊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卷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亮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4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收啊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卷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亮:

本院受理原告蔺中元与被告飞蝗腾达(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收啊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卷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亮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4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世纪宏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应山与被告内蒙古世纪宏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504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语林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莎日娜、薛秀清、冯振宇、徐甲寅:

本院受理徐文义与内蒙古语林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何玲娣、莎日娜、薛秀清、冯振宇、徐甲寅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39号、(2023)内0105民初139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莎日娜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路东B段16号房屋、查封薛秀清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路东B段31号房屋),查封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语林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燕晓娟、刘占喜、宋钰、冯振宇、徐甲寅:

本院受理徐文义与内蒙古语林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何玲娣、燕晓娟、刘占喜、宋钰、冯振宇、徐甲寅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40号、(2023)内0105民初1394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宋钰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路东B段30号房屋、查封燕晓娟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路东B段21号房屋、查封刘占喜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路东B段22号房屋),查封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四子王旗景华农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周瑛与秦国华、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景华农业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538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刘云来、张秀芳、刘云仙:

本院受理尹俊英、于拴珍与刘云来、张秀芳、刘云仙、吴凤祥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5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内蒙古贝德堡健身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捷通酒店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贝德堡健身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283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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