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1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22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16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宝山: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包天亮、王铁柱: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诉包天亮、王铁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天亮、王铁柱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28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包天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欠款本金28700元,支付利息6027元(28700元×1.5%×14个月,从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12月8日),合计34727元;二、驳回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68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天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王文波: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诉王文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文波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28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王文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欠款本金30000元,支付利息7950元(30000元×1.5%元×17个月20天,从2016年6月13日至2017年12月3日),合计37950元。案件受理费749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王文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牛建林:

院已受理原告周景春诉牛建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牛建林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28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牛建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周景春借款61056元;二、被告牛建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周景春自2018年5月30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6105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005元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周景春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7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837元,由被告牛建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代哈申巴根那:

本院已受理原告洪香兰诉代哈申巴根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代哈申巴根那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29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代哈申巴根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洪香兰借款12000元;二、驳回原告洪香兰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90元,由被告代哈申巴根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王拾斤:

本院已受理原告韩玉梅诉王拾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拾斤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29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拾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韩玉梅借款13000元,支付逾期利息1560元(13000元×0.02元×6个月,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6月2日),本息合计:14560元;二、驳回原告韩玉梅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7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77元,由被告王拾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包玉成、张胡日查:

本院已受理原告双泉诉包玉成、张胡日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玉成、张胡日查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48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包玉山、张胡日查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双泉借款本金人民币20230元,支付逾期利息9200[19200元(20000元×0.02元×48个月,从2014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19日)-10000元],合计29430元。案件受理费786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玉山、张胡日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佟贵:

本院已受理原告罗长青诉佟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佟贵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49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佟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罗长青房屋建筑尾欠款29000元,支付逾期利息32920元【(10000元×0.02元×62个月= 12400元,从2013年3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19000元×0.02元×54个月=20520元,从2013年11月30日至2018年5月30日)】,合计:61920元。案件受理费1348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748元,由被告佟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徐铁柱: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八十一铝塑门窗制作部诉徐铁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徐铁柱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50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徐铁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八十一铝塑门窗制作部门窗款本息合计28000元。案件受理费计5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徐铁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包乌恩宝音: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旭仁格日乐诉包乌恩宝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乌恩宝音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50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包乌恩宝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高旭仁格日乐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乌恩宝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王拾斤:

本院已受理原告阿如那诉王拾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拾斤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51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王拾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阿如那借款52000元,支付逾期利息4290元(26000元×0.005元×17个月,2016年12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26000元×0.005元×16个月,2017年1月3日-2018年5月3日),本息合计:56290元。案件受理费1207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607元,由被告王拾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王冬、王国庆:

本院已受理原告陈玉梅诉王冬、王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冬、王国庆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651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冬、王国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陈玉梅借款本金90000元,支付逾期利息46400元【40000元×2%×29个月(2015年12月4日至2018年5月4日)+40000元×2%×29个月(2015年12月6日至2018年5月6日)】,本息合计136400元;二、被告王冬、王国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陈玉梅自2018年5月24日至借款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8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028元、公告费400元,合计3428元,由被告王冬、王国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马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保康百惠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刘初一、包代兄:

本院受理原告房守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包长明: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海山农资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关宝泉: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胡力海农场农兴人和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才凤玲:

本院受理原告包瑞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周占柱:

本院受理原告史宝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周占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秀兰杂粮收购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高海兰: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慧佳装饰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关庆祝:

本院受理原告孟海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焦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于占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宋姑娘:

本院受理原告白秀银与你、白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赵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包宝常: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