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驻所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坚持关口前移,守护公平正义。
杭锦旗检察院制定《检察官驻所制度》《检察官信箱制度》《驻所值班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工作流程,解决了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此外,该院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派驻检察人员每月在检察室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工作日,每周深入监管场所与民警进行联合安全大检查。通过开启检察官信箱,定期与被监管人员进行谈话,以高标准要求干警,以一流的管理锻造过硬的监督能力,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杨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