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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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1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31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吕满义、马燕清: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美琴、郭正的、郭有义、李秀莲与被告吕满义、马燕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已作出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内0802民初51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临河区鸿莲舞韵艺术工作室(经营者张缘):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妍卓与被告临河区鸿莲舞韵艺术工作室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已作出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内0802民初51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冀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郜如军与冀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狼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毕国臣:

本院受理原告柳成与被告毕国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毕国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柳成建房尾欠款36000元;2、被告毕国臣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柳成逾期利息936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木仁:

本院受理原告包杉丹与被告木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7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木仁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包杉丹借款本金9767元;2、被告木仁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包杉丹利息18308.24元;3、被告木仁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包杉丹以借款本金9767元为基数,从2023年8月15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宋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柳成与被告宋国辉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6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宋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柳成建房尾欠款49200元;2、被告宋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柳成逾期利息1292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孟宝全: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李长顺农机配件商店与被告孟宝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7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孟宝全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科左中旗李长顺农机配件商店欠款3355元;2、被告孟宝全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李长顺农机配件商店利息927.94元;3、驳回原告科左中旗李长顺农机配件商店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金帮柱:

本院受理原告包杉丹与被告金帮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金帮柱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包杉丹借款本金7000元;2、被告金帮柱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包杉丹利息15369.50元;3、被告金帮柱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包杉丹以借款本金7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8月9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陈怖和吉力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与被告陈怖和吉力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7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陈怖和吉力特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贷款本金29933.90元;2、被告陈怖和吉力特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贷款利息1339.35元,逾期利息616.18元,复利27.59元,并继续支付以未偿还贷款本金为基数从2023年6月19日起至贷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75%上浮50%计算的利息;3、被告陈怖和吉力特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59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0月31日

马红飞、武德虎:

本院受理原告孟祥荣诉被告四子王旗汇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兰天全、王贵英、贺相如、兰天云、马红飞、范军、武德虎、兰智慧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孟祥荣就本院(2023)内0929民初82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05室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张艳、高星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高星星、张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160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李天次、国艳青: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与被告李天次、国艳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169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张建、任丹丹、呼和浩特祥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与被告张建、任丹丹、呼和浩特祥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173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赵志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志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291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王少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292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宁利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利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298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鲁存海、内蒙古九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鲁存海、内蒙古九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14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郭俊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与被告郭俊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34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王蒙: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与被告王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34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任瑞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与被告任瑞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34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赵瑞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赵瑞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4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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