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工作方案》,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提高我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是《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针对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力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已掌握青霉素、四环素、红霉素、头孢类等15种抗生素的检测方法,并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探索性监测和初步应用,同时正在进行多溴二苯醚、六氯丁二烯、德克隆、全氟化合物的监测方法摸索。
今年5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别在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干流、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湖心布设8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并对两个内蒙古典型化工企业的土壤、地下水和“三废”开展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定量监测,旨在评估识别出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种类。今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确定为全区首个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及新污染物监测一体化研究试点地区,为今后地方推广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先进样板及宝贵经验。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的宣传力度,细化工作措施,深化部门协作,扎实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