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携手“警长”:共谱护林治山“协奏曲”金秋警务守护忙  颗粒归仓好“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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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26

“林长”携手“警长”:共谱护林治山“协奏曲”

鄂伦春旗公安局全力构建新形势下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鄂伦春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之美誉。这里拥有中国最大的森林生态系统之一,林地面积4389万亩,森林覆盖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林地面积比重、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均居呼伦贝尔市前列。

近年来,鄂伦春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动“林长+警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开展常态化巡逻。

以“警”为基

筑牢绿色堡垒

建立一村一警长制度。鄂伦春旗公安局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林区警长制”,在环食药侦大队设立“林长+警长”制联络室,旗县级林区警长由旗公安局环食药侦部门负责人担任,乡镇(街道)林区警长由各乡镇派出所所长担任,村(社区)林区警长由驻村(社区)民辅警担任,建立起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预警网格。各级警长根据辖区实际,分段分片划分责任区,将每片森林的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案有人查、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森林保护警务力量充分延伸,统筹保护全旗林区生态综合治理,筑起了保护大兴安岭生态的绿色堡垒。

以“管”为本

形成共治合力

鄂伦春旗公安局对接林业、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民政民宗等相关行政部门,依托“林长+警长”协作平台,通过联动打击、联席会议、联合宣传,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体系,推动职能部门思想、人员、机制三融合,林区治理联勤、联防、联动三到位,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合力,确保“林长+警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到位。

该局积极构建起“业务警种+派出所警务”合成作战机制,形成以环食药侦警种为业务主导,基层派出所为打击基础,警支、刑侦、情报指挥中心各警种提供科技支撑的联防联治模式。

该局积极探索生态警务工作,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组织乡镇治安积极分子、村社干部、网格员、护林员、景区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打造一支“鄂伦春生态义警”志愿服务队伍,公安和群众共同守护鄂伦春生态环境。

以“惩”为戒

保持高压震慑

鄂伦春旗公安局以“昆仑2023”“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为依托,紧紧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工作目标,严打乱砍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在生态敏感区、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繁殖地、栖息地等重要区域打击非法狩猎犯罪,强化对集贸市场等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和地下窝点的摸排整治。

该局聚焦警种合成,以精准、高效、有力为导向,健全警种协同作战机制,对一些隐蔽性强、证据提取困难的案件,由环食药侦大队主导侦办,刑侦、警支等警种提供技术支持,辖区派出所全力配合,法制部门全程把关,形成案件办理攻坚合力。同时,该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作用,在捕、诉各环节及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注重时间节点、拓展监督方式、提升办案质效。

鄂伦春旗公安局将持续推动“林长+警长”机制向纵深发展,不断探索完善融合机制,实现刑事与行政无缝衔接,真正实现遇到疑难案件多方联动、联合执法,达到“1+1>2”的执法效果。“林长”携手“警长”,共谱护林治山“协奏曲”,全力构建新形势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

(杨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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