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尔讯日前,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邀请旗政协委员郝虹旁听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调解。
据了解,被告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如约发放贷款,被告领取贷款后未按合同如约偿还借款,原告代被告偿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金和利息。原告取得债权后向被告多次催要,但被告拖欠,原告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郝虹与法官一起详细了解该纠纷的起因,解释相关法律依据,耐心倾听、积极调和,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引导被告履行支付义务,承担还款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