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狠抓”打造审判管理“东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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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24

以“五个狠抓”打造审判管理“东胜样本”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对司法为民提出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建立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符合司法规律、科学管用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张军讲话精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突出“五个狠抓”,切实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新指标体系推动树立新审判理念,以新审判理念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推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23年1至8月,东胜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759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0.66个百分点,发改率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2.75个百分点,人均结案254.17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


狠抓审判绩效管理

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加强审判管理体系构建。努力完善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审判管理工作流程,出台审判管理制度汇编,做到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评估、司法统计、审判态势分析、审委会事务管理等各项职能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各项职能合理整合到位。

加强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打破业务衡量壁垒,将量化考核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部门评先选优、个人评优评先、职务职级评定晋升、记功奖励、追责处分挂钩,实现“一评五挂”,严格奖惩兑现,有效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有效约束法官不踩红线、不破底线、有错必究。

加强审判态势运行分析。组建审判态势研讨智囊团,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为节点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体系,构建“全院上下一盘棋”审判管理格局,全面关注绩效考核指标中的短板和弱项,充分发挥审执质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狠抓审判流程管理

推进结案均衡规范

流程管理不仅是当前审判工作规范化的内在要求与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且在保障程序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树立“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司法统计理念,对审判流程节点、数据录入、程序性事项审批等实施监控;组织开展司法统计数据及绩效考核指标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校正错误数据,规范数据录入标准和数据统计方式。

加强重要节点管理。树立全流程管控的审判管理理念,在立案、审理、司法鉴定、公告、送达等重要节点进行管控,清理流程监管“盲点”,避免办案拖沓。通过规范立案程序、随机分案、庭审公开和录音录像,严格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责任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类案指导等有效措施,确保程序完整、公正廉洁。

加强审限动态管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超审限、扣除审限等监控管理,定期预警临期办理案件,对扣除审限案件和未扣除审限案件分别通报,根据个案实际甄别是否将超期,避免出现利用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不规范撤诉、转变审理程序等形式增加办案周期的隐形超审限现象。


狠抓审判质量管理

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的第一标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必然要求。

加强类案裁判指引。推广“多案连审”“多案同审”、类案专办等做法,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作用,定期开展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会诊分析研讨,汇编案例智库,建立类案“警示+解读+指引”启发进阶式参考模式,真正做到类案同判。

加强服判息诉力度。树立“质量为先”“案结事了”理念,坚持速度服从质量,提倡在一次程序内彻底解纷,减少“一审生二审、生效生再审”。树立“败诉服判”理念,严格落实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制度机制,分层递进做好当事人尤其是败诉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力争“法结”“心结”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通过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交叉评查等形式,强化对发改案件、指令再审、抗诉再审案件的评查,深挖审判流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案件评查对提高案件质效、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作用。


狠抓审判效能管理

着力推进司法高效

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与办案效果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三个维度,要实现司法为民就要在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同时,防止司法程序空转,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加强“分调裁”集约模式运行。设立案件标识,一码到底,精准识别案件繁简,充分发挥立案庭在案件甄别和繁简分流中的“流转站”作用,打造分流平台,精准分流对接。出台速裁案件适用规定、速裁案件退案流转细则,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寻找速裁程序在东胜区法院的最优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加强要素式审判全案由推进。民间借贷要素式审判实现了智能提取要素、智能归纳争议、智能计算本息、智能生成文书四大功能,将案件审理时长整体缩短了40%至50%。在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上继续完善系统,将更多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要素式审判系统,将要素式审判系统向全案由推进,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适用长期未结案件管理机制,实行周通报、半月督办及约谈制度,定期通报并督办案件清理情况。将长期未结案件全面摸排提前为超六个月以上,建立专项台账,实行“清单式”积案销号模式,“一案一策”制定清案计划清单,明确“时间表”,拧紧“责任链”,防止出现“边清边积,前清后积”不良态势。

加强“法院+”诉调模式构建。始终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三级联调联解”模式,打造全自治区首家“多元解纷工作站”,成立自治区法院系统首个“人大代表工作室”、首个“政协委员工作站”,积极构建“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总商会”等模式,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让诉前矛盾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


狠抓审判监督管理

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审判工作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对提高法院执法办案水平,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促进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全区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评估甄别、信息填报、处置应对等工作,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和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审判各个环节履责有据、行权有度。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监督,聘请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与纪委、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收集、移送共办、交叉督察、挂牌督办等机制,对司法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持续强化执纪监督。制定出台审务督察暨纪律作风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文件,系统梳理立审执等要害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分案、保全、裁判、执行、采购等权力运行规范指引。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纠治“四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征程,东胜区法院将继续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抓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最少的流程、最短的用时、最公的办案、最优的服务”,不断推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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