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始终遵循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夯实基础建设、完善监督管控、细化精准教育、做好关爱帮扶,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精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管手段多元化”,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教育成效。
夯实基础 强化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石拐区司法局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专项评查工作,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是否依法规范、法律文书是否完整齐全、矫正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日常管理记录是否全面到位、思想汇报是否真实、谈话笔录制作是否规范等内容逐项细致查阅,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反馈。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石拐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常规巡回检察,并就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进行探讨与交流,对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和矫正对象人员管理档案进行查阅。同时,巡回检察组通报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针对9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推动石拐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因人施矫 精准教育
石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以细化教育方式为切入点,强化刚性教育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时,工作人员与其进行深入交谈,全面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家庭情况,要求他们端正态度、严格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并定期了解他们接受矫正教育的情况以及表现。
同时,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于重点人员,制定工作人员“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分类矫正方案。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状态、家庭关系、工作状况、人际交往等方面,侧重选取对矫正对象最为有效的一面,运用不同的矫正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使每个矫正对象都能自觉主动接受监管。
以案预警 严格监管
近日,石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一起临近解矫前三天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自觉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自我矫正意识和服刑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严禁私自外出,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保证定位终端24小时开机,坚决做到人机不分离。
同时,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要求其时刻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强化遵规守法意识,虚心接受批评指正,服从监督管理,自觉做到不酗酒闹事、不酒后开车。生活中遇到困难及时汇报,并勉励其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争取早日顺利解除矫正。
石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建议、早纠正,有效巩固了社区矫正监管成果,为辖区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