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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20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厅务会研究讨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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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10月18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白永平主持召开厅务会,研究讨论拟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自治区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厅局就起草情况作了说明,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对提交讨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协调、修改情况进行说明,与会人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等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等2件政府规章草案,要求会后修改完善后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地方立法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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