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仿春:
本院受理原告杭锦后旗途悦快捷酒店与被告戴仿春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826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戴仿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杭锦后旗途悦快捷酒店住宿费用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以上共计450元,由被告戴仿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巴特尔、偏关县黄河老牛湾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哈达门林业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雨山申请执行巴特尔、偏关县黄河老牛湾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哈达门林业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恢2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巴特尔、偏关县黄河老牛湾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哈达门林业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794674.00元及其相关利息,扣留、提取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询价通知书、询价报告、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巴特尔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东河湾住宅小区SY07号楼2单元501号房屋)。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雨山申请执行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恢2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6275130.00元及其相关利息,扣留、提取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询价通知书、询价报告、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78号万鼎新业陶瓷市场商业楼-1层A区Ec-08-63号、Ea-18-176号、Ea-19-177号、B区Ea-25-191号、1层XB区Ad-14-31号、XA区Ac-04-184号、Ab-05-59号、B区Aa-08-159号、Aa-07-155号、Aa-06-154号、Aa-03-151号、Aa-02-150号、B座三层B区Cc-01-156号、Cb-01-1号、Cb-03-6号、B座四层XB区Db-08-15号、A区Da-19-150号、Da-19-151号房屋)。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桑玉林、周娜: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桑玉林、周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恢5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询价通知书、询价报告、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桑玉林、周娜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95603.41元及其相关利息;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桑玉林、周娜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东润豪景小区13号楼1单元101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97416号、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97417号房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付强、黄小明、陈显军: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付强、黄小明、陈显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49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询价通知书、询价报告、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付强、黄小明、陈显军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316048.95元及其相关利息;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付强、黄小明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枫景6号楼1层1单元101蒙(2018)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79597号、蒙(2018)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79598号房产;被执行人陈显军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枫景小区二期1号楼2号楼1号楼2504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11179号房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如军商贸有限公司、王海军、酒泉希华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褚福松: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苏智慧与被执行人内蒙古如军商贸有限公司、王海军、酒泉希华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褚福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执恢227号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褚福松名下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徐家沙梁村10号楼3单元2层西户房屋),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锦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来玺诉被告内蒙古锦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内蒙古锦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李守效:
本院受理原告莎日娜诉被告李守效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丹森道尔吉:
本院受理原告董辉诉被告丹森道尔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锦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董艳丽诉被告内蒙古锦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隆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崔斌诉被告内蒙古隆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张东瑞:
本院受理原告张铁军与被告张光锐、张东瑞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再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王英立、穆三后、任二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军与被告王英立、穆三后、任二军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民初952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呼和浩特市乌兰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塞北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塞北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二店与被告呼和浩特市乌兰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敖明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92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呼和浩特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骏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告呼和浩特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83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宇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宇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泉与被告呼和浩特市宇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宇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9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李胜亮、宋翔琴: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李胜亮、宋翔琴、郝晶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3006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李小林、李文强、李瑞青: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高信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95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贝德堡健身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辛永鹏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889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米燃健身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辛永鹏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60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
内蒙古昊之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孟庆彬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62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