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表》后,我们对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督促恢复植被。”日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不起诉案件进行梳理,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意见,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
2018年6月,王某在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涉案土地上实施临建工程。经鉴定,非法占用天然牧草地合计174.1166亩。因案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王某主观明知是草地而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决定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更有效保护草原资源,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并就王某违法行为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审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意见的形式依法将案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近日,行政机关回复已采纳意见书内容,并对被不起诉人王某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 (张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