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能动履职为指引,以护航民生民利为己任,帮助小微企业卸下了沉重的包袱。
2021年8月,某豆腐合作社生产的豆腐被抽查出大肠杆菌超标,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8.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该豆腐合作社没有按期缴纳罚款,市场监管部门经催告后,对其加处罚款8.5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6月,法院裁定准予对该豆腐合作社强制执行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17万余元,该豆腐合作社希望能够酌情减免部分罚款,减轻企业的负担。受理该案后,行政检察部门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得知其也有减免加处罚款的意愿。2023年8月21日,行政检察部门实地查看该豆腐合作社整改情况。经核实,该豆腐合作社被处罚后积极整改,采取了更换豆腐用水、生产车间增加紫外线杀毒、外包装加注食用提示等措施保证食品更加卫生。8月23日,针对能否减免加处的罚款,赛罕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经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该豆腐合作社免除加处罚款。会后,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该豆腐合作社和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和解协议,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免除8.5万元的加处罚款。
(朱兴敏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