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二连浩特口岸出入境中欧班列突破2500列次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600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0-11

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全区法院诉源治理推进会暨“人大代表+法院”工作部署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袁雪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过诉源治理服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10月10日,全区法院诉源治理推进会暨“人大代表+法院”工作部署会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剑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晓红,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等领导出席并致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讲话,三级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做深做实新时代诉源治理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及本次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推广“人大代表+法院”新模式,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积极打造内蒙古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品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全面推开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凝聚诉源治理合力,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入落实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深化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上宣读了《关于全面深化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兴安盟突泉县法院、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包头市石拐区法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法院及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6家法院为试点法院。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人大代表调解案件范围,积极与同级人大对接,确定人大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名册,指导人大代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导在线立案、调解、审理、送达等工作,并做好司法确认。要加强工作对接和典型宣传,各级法院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经验,介绍典型案事例,共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总结推广在诉调对接过程中积累的“人大代表+法院”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类型化纠纷调解典型经验。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