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我们真的没想到‘公家单位’会主动联系,给我们发放救助款,而且这么快”。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张某某在办理完司法救助手续后感慨道。
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酒后因琐事与妻子刘某某发生争执,张某某在劝架过程中被王某某用刀捅伤,导致小肠破裂。经鉴定,张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审查,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承办人在审查时发现,本案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经了解,王某某以务农为生,不具有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平时靠打零工为生,生活本就拮据,此次受伤,医药费用花费不少,短时间内无法外出工作,生活更加困难。承办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张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印证材料与负责办理司法救助的检察人员进行了对接,并让被害人配合办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目前,司法救助款已打入张某某的银行账户。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刑事检察办案与司法救助的有效衔接,加大对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困难人群的救助力度,努力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传递检察温度,厚植检察机关为民情怀。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