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康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新食品”)、内蒙古康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新实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康新食品吸收合并康新实业,康新食品为合并方、存续主体,康新实业解散注销。吸收合并前康新食品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康新实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康新食品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康新实业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将由康新食品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康新食品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请康新实业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内蒙古康新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康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