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芳通讯员贾德京)近日,呼和浩特市一男子捡到手机后心生贪念,盗刷他人微信账户3000余元,最终因涉嫌盗窃被拘留。
9月8日11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环河街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刘先生报警,称自己母亲当日外出时不慎将手机遗失,登录微信后发现账户被盗刷了3000余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办工作,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相关信息线索,通过研判分析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身份信息,于当日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起初,李某某还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交代问题,在民警提供的大量证据面前,最终供认盗刷他人微信账户的犯罪事实。经查,李某某在回家途中捡到受害人遗失的手机,发现该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打开手机后,发现微信支付密码设置的也简单,试着解了锁,贪念一时升起。返回家中后,李某某将手机微信中的3000余元全部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中,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警察很快找上门来。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利用智能手机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也要及时设置好相关密码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一旦遭遇财物损失,要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