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分类信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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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2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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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云:

本院受理原告李荣与被告陈秀云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内0502民初5817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安海军独任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庭前调解预约函、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0日

甘巧凤:

本院受理的吴满贵与刘虎、甘巧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吴满贵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现向甘巧凤送达(2023)内0826执恢252号恢复执行通知书、(2019)内0826执1679号之一续查封裁定书、(2023)内0826执恢252号拍卖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腾房通知、腾房公告,对刘虎、甘巧凤所有的位于杭锦后旗永兴安居园小区1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予以查封、评估、拍卖,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西楼辅拍机构办公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至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甘巧凤在选定评估机构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达杭锦后旗永兴安居园小区1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参加评估现场勘验,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组织现场勘验,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评估报告,通知甘巧凤于现场勘验后45日内来我院西楼辅拍机构办公室领取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异议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后5日内可对报告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报告生效,并在报告生效后的5日内领取降价通知书、拍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次日在淘宝网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期30天,第31日为拍卖日,拍卖日结束的5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流拍公告,逾期视为送达。如需继续拍卖,甘巧凤在领取流拍公告的15日内,领取二拍降价通知书、再次拍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次日在淘宝网再次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期15天,第16日为拍卖日,拍卖日结束的5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流拍公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再次流拍,在送达流拍公告后的30日内领取以物抵债裁定或者变卖裁定与变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需变卖,在送达甘巧凤变卖通知书的次日在淘宝网进行变卖,变卖竞拍周期为60日,在变卖结束后的30日内领取变卖流拍公告或者变卖成交确认书或者以物抵债裁定,逾期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23年9月20日

巴彦淖尔市腾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余立功、代秀霞、巴彦淖尔市腾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826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23年9月20日

白战军:

本院受理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沈三翠、白战军、刘玉娥、苏小队、付景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802民初5903号、5906号、590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述三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15时30分、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环办临狼路旧址)3楼3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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