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撑起一片蔚蓝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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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1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19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扮靓平安法治乌海”系列报道--

以法之名撑起一片蔚蓝晴空

乌海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每个未成年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无法想象的世界,每个未成年人的梦里都住着一个无法超越的自己。有人说,之所以被称为未成年人,之所以要保护未成年人,是因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道社会命题,它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多少年来,营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乌海市两级法院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群众关切为导向,聚全院之智打造未成年人专业团队,汇全院之策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方式,举全院之力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全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新格局。

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乌海市两级法院为未成年人保护撑起了一把“法治之伞”。

开展主题普法教育活动。杨喻哲摄

深入校园宣传法律知识。杨喻哲摄

敢于创新

迈出未成年人审判新步伐

未成年人审判是一个极其特殊的业务领域,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看似寻常却并不寻常。这里有情与法的碰撞,这里有公与私的交错,牵动着每一个人,承载着每一个家庭。

4月18日,随着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不满8周岁的乐乐状告学校、同学一案画上句点。这起发生在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在事发一年半后终于尘埃落定,学校因未能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承担主要责任。

案件的成功审结,让受伤的乐乐及其亲属得到了些许安慰,也让担责的学校付出了应有代价。值得一提的是,该起案件也因此成为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成立后乌海中院审理的第一起民事纠纷。

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是乌海中院为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而迈出的新步伐。

为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乌海中院勇于探索,有益创新,于2022年11月制定《关于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的工作意见》,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

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受案范围。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包括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团队或法官。

成立未成年人专业审判队伍,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审判方式,这一创新举措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由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时间较长、具有心理服务资质、高学历精英组成,实现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配备。

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集中挂牌成立后,乌海市两级法院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所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案件,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20件。

关注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的世界纯洁明净;保护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的成长快乐无忧。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为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注入了强劲动能。

勇于探索

擘画未成年人保护新蓝图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高度关注,需要全民积极参与。有时,一起小案件可能会形成热点,冲上热搜,引发大流量,刷爆互联网,可谓案小事不小,案小责任大。

2022年5月25日,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活动在乌海中院如期举行,首批“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功揭牌。自此,乌海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作为工作站点开始发挥职能,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建立“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是有效提升妇女儿童维权能力和水平,形成维权工作合力的一项创新举措。

为了进一步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壁垒,实现阵地联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在各领域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乌海中院联合妇联、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决定建立乌海市首批“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

“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以全心全意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疾病救助、心理咨询等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

在日常工作中,“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负责搜集妇女儿童权益类案件线索;对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等情况,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对涉及妇女儿童敏感舆情,科学研判、适时发声,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乌海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以此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调整审理方式,注重心理疏导、情感沟通,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工作站建立以来,我们大力发挥‘法院+’化解矛盾新模式,积极拓展家事审判调解新方法,不断从源头上减少家事纠纷,全力做好‘家’文章。”乌海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负责人周敬说,民事审判第一团队长期致力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尤其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并对未成年人适时进行心理疏导。

关爱未成年人,给他们采撷一缕明媚阳光;守护未成年人,给他们撑起一片蔚蓝晴空。“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为提升妇女儿童的安全感汇聚了温暖力量。

勤于实践

谱写未成年人权益新篇章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事事关乎民心,件件连接民意。当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遭受刑事犯罪后,当监护人已经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时,谁来为未成年人止痛疗伤?谁来为未成年人声张正义?

现在,乌达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由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代表国家为未成年人发声!

7月20日,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乌达区法院开庭审理,乌达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刘晓静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并发表意见。

随着案件的成功审理,标志着乌达区法院率先适用的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正式落地乌海。与此同时,该案成为我区引入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这是一次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乌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健说,今年以来,法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体系,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6月2日,乌达区法院与乌达区民政局等8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的意见(试行)》,就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条件、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后,由乌达区未保办(乌达区民政局)指派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及时接洽未成年人,并了解未成年人的诉求;搜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庭,庭审时发表意见,并在判后参与救助。

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通过庭前、庭后了解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帮扶,切切实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让未成年人的“声音”在法庭响起、诉求被如实表达、权益被合法保护。

作为乌达区首位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刘晓静说:“通过精神上帮扶、物质上帮助,我们会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传递司法温情,以法之名实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厚植为民情怀,以爱之名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播种了灿烂明天。

(梁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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