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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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6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08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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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航天日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航天智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达茂旗航天日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察右前旗航天日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9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何龙:

本院受理太建勇与何龙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4945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何龙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车站西街幸福易居9号楼6至7层1单元602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胡勇:

本院受理齐昭辉与胡勇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38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财保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李同乐、刘慧:

本院受理陈露怡与李同乐、刘慧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669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李同乐、刘慧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万锦合泰7号楼19层3单元1902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23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965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东侧土地一宗,查封期限为3年(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止);查封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东2号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厂房1号楼1号,2号楼1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内蒙古索云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索云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梁福红、刘红梅、燕飞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55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邵雅茜:

本院受理戴本富与邵雅茜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6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邵雅茜:

本院受理戴本富与邵雅茜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96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王荣广:

本院受理冯瑞与王荣广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441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王荣广名下的蒙AK771K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2年(2023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王永珍、孙芳、刘学平、刘学平、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德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刘学平、孙芳、王永珍、田玉英、准格尔旗昶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3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烟台万人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筑路先锋商贸有限公司与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人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5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宗利华:

本院受理郝海燕与霍红、霍惠利、宗利华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033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呼和浩特市宏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润金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盟溢源煤炭有限公司、武金永、胡树果: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力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呼和浩特市宏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润金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盟溢源煤炭有限公司、武金永、胡树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执恢42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按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呼和浩特市宏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润金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盟溢源煤炭有限公司、武金永、胡树果的银行存款661287元及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包格日乐图、王健:

本院受理唐怀山申请执行包格日乐图、王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执1965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包格日乐图、王健的银行存款836399.92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闫瑛:

本院受理李利庭申请执行闫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22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开庭传票、财产申报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王毅: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卫捷与被执行人吉琛、呼和浩特市金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1)内0105执恢479号]一案中,王卫捷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执异3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卫捷的追加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赛罕区美亿美容服务部、李丹: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丽华与被告赛罕区美亿美容服务部、李丹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591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崔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崔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841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于大朋:

本院受理的原告随州诚鑫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于大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807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郭爱军、乌仁托娅: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与被告郭爱军、乌仁托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8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王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赵恒斌、白利、云建军、王红梅、王婧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9038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中止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王福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国庆诉被告王福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王福亮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2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赛罕区里约烤肉啤酒广场、马成志、马龙、褚素芳:

本院受理(2021)内0105民初3895号原告李清亮诉被告赛罕区里约烤肉啤酒广场、马成志、马龙、褚素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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