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被确定为全区首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地区后,相继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了10余次工作会议,确定改革方向,制定改革措施,按照任务清单,分别成立了以副处级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推进组,把改革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
确定改革方向,制定改革措施后,新城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推进实施部门内部综合执法,一个部门组建一支执法队伍。重点将农牧水利局原有4支执法队伍整合优化为1支执法队伍,承担农牧水领域的14项执法职能,将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有效聚合。
———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一个领域组建一支执法队伍。重点在城市管理领域,将执法对象相同、执法职能相近的环卫监察、爱国卫生等四个部门的30项行政执法权整合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确保人员编制及时到位,目前,新城区将13个执法领域的17支执法队伍整合为8个执法领域的8支执法队伍,整合率为52.94%。
———设立基层执法机构,区域内执法
“全覆盖、零死角”。新城区围绕“执法重心下移”的思路,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保合少镇和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隶属于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综合执法大队。划转人员编制30名,投入500万元,新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楼,配备了相应的执法设备,两支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平台、统一文书,人、财、物得到全面保障。
———派驻执法队伍,区域内执法“以
块为主、条块结合”。新城区对在基层发生频率高、执法监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城区街道办事处,以执法队伍派驻的形式,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食药监督所等执法队伍派驻到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和鸿盛工业园区,在街道的统筹下,行使该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权。
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初步突显。新城区通过部门内部整合,解决了“部门内多支执法队”的问题,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集中整合了执法力量,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成本。通过跨部门、跨领域整合,解决了“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有效改善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壮大了部分执法领域执法队伍的力量,明确了执法主体,避免了执法“真空”地带的存在,实现了执法范围的全覆盖。执法力量下沉,缓解了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彻底改变了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尴尬局面,实现了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全部”的效果。
为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推动执法精细化,新城区先后研究制订了《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告知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执法监管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等10多项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初步建立起了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并整合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新城区智慧城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平台优势,把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了网格化管理。同时,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集中公安、城管等监控检测设备终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