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讯“这是我家的马”“这是我家的马,就是我家的马”,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争执得面红耳赤、剑拔弩张,都认为案涉马匹是自家的。这是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首例涉动物DNA“亲缘关系”鉴定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时发生的一幕。
据悉,原被告均在根河市好里堡放养马匹,2022年10月,原告发现被告牵着涉案马匹,被告说马是自家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由此产生争执,原告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同在好里堡养马,原本关系较好,当即联合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明法理,告知双方该案进入诉讼程序需承担的诉讼负累和诉讼风险,由于双方矛盾颇深,调解未果。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告向法院递交了司法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马匹与自家马匹进行DNA鉴定。北京某司法鉴定所向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线粒体DNA测序结果,不排除原告家母马与争议马具有同一母系亲缘关系;排除被告家母马与争议马具有同一母系亲缘关系。经过开庭审理,根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将涉案马匹返还原告,由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和鉴定费。
一审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
(魏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