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亿豪矿业有限公司三面井银铅锌矿采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注销公告声明注销公告注销公告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注销公告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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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29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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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规划名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部分)规划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规划范围:园区总用地面积25.61km2,包括南北两个区块,北区块北至一道街北侧、东至经十三路、南至开发区东大街街,西至经八路,经十四路,南区块北至九道街,东至经七路,南至纬十二路,西至呼和路;规划产业布局:园区以化工和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分为绿色化工产业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新材料产业区,生物科技产业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区,现代服务产业区。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1,详见网址https://pan.baidu.com/s/1RL01FWmLljtQWM

zXM9JQw;2,纸质版报告:向建设单位索取(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见征求意见稿。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详见网 址 :https://pan.baidu.com/s/ 1J14QEhq5fcLyNyYUIKKkfA;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六,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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