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李玉魁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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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8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25

鄂托克前旗李玉魁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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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一,项目概括。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李玉魁废旧物资回收站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镇北环林带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站内。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原料仓库一座,占地面积150m2,新建成品库一座,占地面积80m2,新建生产车间一座,内置清洗水池一座,破碎机一台,塑料熔融挤出生产线2条,办公及生活用房依托现有废品回收站现有住房,并对全场内现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改造。年加工塑料颗粒6000t。项目投资:总投资150万元。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李玉魁废旧物资回收站。项目负责人:李玉魁。联系电话:13848776977。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编制单位: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彭涛。联系电话:15247531034。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公示期间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联系13848776977索取。五,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报告书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 com/s/1O_Z506-seIX3R9ZpJT_T6w提取码:otdv。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 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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