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如期给付工程款,实现案结事了,彰显了公平正义。
原告郭某诉被告陈某、郑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陈某不能出示证据证明其施工的内容及价款,需要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量及价款。然而鉴定的费用可能高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故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用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此,原告将写着“公正执法、清廉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此行为代表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寄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科尔沁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包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