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千里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送去救助金,缓解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不能受偿不足造成的生活困境。
该院在办理崔某某、管某某等申请执行邸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当事人崔某某是孤儿。崔某某的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邸某被诉至该院。判决生效后,该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邸某开展执行,但邸某生活困难没有正当职业,该院执行局用尽执行手段仅执行到位11000元。不久,崔某某的母亲也因病去世,还未成年的崔某某成了孤儿,其监护权落到了远在河南省安阳市的大伯名下,但是崔某某的大伯已经年逾古稀,没有能力抚养刚上高一的崔某某。
7月21日,该院与五原县红十字会共同设立了天平社会救助基金,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爱心意向企业代表进行宣传筹款,通过司法救助途径,缓解崔某某生活困境。此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辛永清,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明虎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远赴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崔某某大伯家送去了救助金。辛永清还带队来到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与当地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一起讨论联合相关部门为崔某某争取司法救助事宜。在双方的努力协调下,最终,北关区红十字会将崔某某列为了司法救助对象;北关区民政局将她列为救助帮扶对象;北关区教育局为她减免了学费;街道办也开展了慰问帮扶工作……办案法官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救助措施帮助当事人完成学业,实现人生理想。
(张云雷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