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8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基层治理五部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会议,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五部基层治理法规进行集中阐释推介,推动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刘杨汇报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条例实施以来,支队坚持多元发力、夯实责任,理顺“管”的问题;坚持查改结合、教管并举,解决“控”的问题;坚持广而告之、深度渗透,重视“宣”的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关注度更高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压得更实了,消防安全整治法制保障更强了。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常培忠在讲话中指出:该条例是国内第一部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停放充电、保障配套设施、查处违法行为,从基层治理角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依法管理,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贯彻,持续深入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让条例成为指导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条例实施一周年等契机,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贯活动,让条例深入人心、融入行动、成为习惯;二是强化源头解决,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因地制宜建设充电停放场所、加装电梯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推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努力从根本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三是强化执法用法,会同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领域的排查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力维护条例的权威性。
(孙彦彬刘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