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的大浪潮中,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抢抓机遇,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改革之中,探索出了基层法治政府“大部制”改革机制,创立了“自治区首个旗县级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下设“四委、一室、两处”,推行“一厅通办、一窗受理”的集中办事新模式,创建了“智库联动式”决策专家咨询法制审核机制、“科学透明式”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多元低廉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机制和“系统常态式”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机制。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有效实施,使得鄂托克前旗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科学、民主、规范的快车道,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2018年,该旗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变分散为集中窗口服务更便捷
“以前办事需要往返好几个部门,耽误时间不说,还浪费人的精力。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有了政府法律事务中心后,我们方便多了,好多事情在大厅内就可一次性解决。”这是鄂托克前旗群众尚文德在感受到政府法律事务中心给自己带来的便捷后发出的感慨。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集中了行政复议、决策咨询、土地仲裁、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7个涉法机构职能部门和工作力量,推行法律服务向全旗4个镇、40个权责清单部门、68个嘎查村、16个社区延伸,集中开展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等工作。同时,该旗在人力资源方面也进行了合力分配,建立了法律人才库和智库,将全旗72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和209名本土专家纳入政府智库,由法律事务中心统一调度。此外,该旗还在政府法律事务中心设置了集中办事大厅、仲裁庭、调解会商室、视频培训大厅等4个功能区,通过专人受理、专人对接、专人审查等窗口化服务方式,推行“一厅通办”“一窗受理”,前台受理、后台分流等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模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快速立案等服务。过去,办事儿找不到门的现象不复存在,当事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无需到各单位、各窗口反复奔波,只需到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即可解决诉求。
变单一为多元良性互动惠民生
将涉法机构职能部门集中到一起,形成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普惠于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创立了“多元低廉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机制,运用法律赋予的复议、裁决、仲裁等职能,主动履职,采取现场勘查、听证会、集中评议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了嘎查、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以及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草牧场纠纷等积累多年的疑难复杂案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此外,该旗还充分运用民商仲裁便捷、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受案及时、程序简便、成本低廉、办案期限短、裁决效力法定的特点,发挥行政复议、裁决、诉讼等层级的监督作用,打破了以往遇到纠纷问题靠信访解决的老路。
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该旗还非常注重与上级复议机关及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就草牧场纠纷事宜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形成了“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先民事后行政”“不让老百姓跑冤枉路”等一系列稳妥、务实的解决问题思路、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变粗略为精细推进决策法治化
重大行政决策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基于此,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将行政决策纳入其中,深入推进决策的法治化进程,形成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使行政决策有法可依。
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的起步阶段,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选取一项决策事项,形成了一套从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社会风险评估等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操作样板,供各部门参考,并以此为范例,通过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式,全面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全旗各镇、各部门落实。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李云龙告诉记者,我们的一些重大项目行政决策都是严格按照这套样板来规范操作的。“不按程序要求进行,没有法务中心的严格把关,旗领导就不会给你签字”。
在提供操作样板的同时,该旗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培育公众自主参与意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并有效发挥不同领域法律人才的专长,为政府及各部门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审查旗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各类文件498件,合同243件,专家咨询论证300余件,切实起到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变条线为主体创新监督新模式
许多机构的职能被集中到了一起,这在监督管理上会不会有难题?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在法律事务中心成立之初就想到了这一点,从业务规范到考核评价,都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规划,并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监督模式。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法治监督体系,推行全流程监督服务,对法律事务中心工作框架内的每个板块都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管理规范,制定标准化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行政裁决工作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鄂托克前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政务工作规范》等各类制度规范23项,在法律法规规定案件办理期限的基础上,将行政复议、仲裁案件办理时间缩短25%,合法性审查时间由原来的10天缩短为3天。依据工作流程,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心各项工作从34个方面细化为339项考核评价条目,着力打造法制监督品牌。充分利用“一网、两微”的网络宣传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聘请113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监督检查等系列活动,构建“立体式”执法监督新模式。
改革无止境,创新不止步。鄂托克前旗的大部制改革,“迈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铿锵步伐,政府法律事务中心更是一项法治惠民工程,人民群众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倍感幸福。鄂托克前旗将继续创新举措,以改革促进法治,用法治保障改革,让法治鄂托克前旗的宏伟蓝图和依法治旗的崭新画卷在大美前旗这块热土上激情绘就!
采访结束时,又一喜讯传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申报的“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大部制’改革”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成为自治区唯一获此奖项的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