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与鼎坤信息服务(云南)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作协议》约定,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将依法享有的下列公告清单中承租人的主债权及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鼎坤信息服务(云南)有限公司,后鼎坤信息服务(云南)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作协议》将上述权利全部转让给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和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鸿翔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及菏泽鑫鼎金融软件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和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将依法享有的下列公告清单中承租人的主债权及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云南宏翔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及菏泽鑫鼎金融软件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后云南宏翔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菏泽鑫鼎金融软件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权利全部转让给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至此,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次公告所涉债权的最终受让方。现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和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鼎坤信息服务(云南)有限公司与菏泽鑫鼎金融软件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云南鸿翔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联合发布此公告再次通知下列承租人,自转让之日起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承租人欠付原债权人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需费用以及车辆所有权和抵押权在内的全部权利,并有权依法要求承租人清偿。
本公告清单所列截至2023年8月20日的结欠本金(单位:元),承租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承租人、债权金额、抵押物、订单号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相关债务人应向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债务清偿。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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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