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逾期贷款催收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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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4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18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胡凯、王润莲、四子王旗合昌林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宋云峰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929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2023年8月18日

王金波、闫美珍:

本院受理原告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王金波、闫美珍归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利随本清。截至2022年11月9日尚欠本金伍万元整(¥50000.00),利息陆仟柒佰玖拾伍元肆角肆分(¥6795.44),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利随本清。2、判令被告徐丽文、冯利花归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利随本清。截至2022年11月9日尚欠本金肆万玖佰伍拾玖元整(¥49859.00),利息贰仟捌佰肆拾陆元陆角贰分(¥2846.62),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利随本清。3、判令被告王金波、闫美珍、徐丽文、冯利花相互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被告王金波、闫美珍、徐丽文、冯利花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团队(209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2023年8月18日

李京:

本院受理原告姚树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内0102民初456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王再山、石二秀:

本院受理原告郭树斌诉被告石二秀、王再山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23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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